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5.引进人员需在用人单位自愿服务至少满5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1.岗位信息获取。通过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