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和《兰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兰州市教育局系统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年6月22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年6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引进人才范围不含兰州市县区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和引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