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兰州石化公司获悉,这个公司大乙烯项目正式通过环保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大乙烯项目属于兰州石化和大庆石化乙烯联合改造工程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新建46万吨乙烯装置、20万吨汽油加氢装置、9万吨丁二烯抽提装置、20万吨高压聚乙烯装置、30万吨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和30万吨聚丙烯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
为认真落实乙烯工程环评批复要求,兰州石化先后开展氧化塘项目和新建油污干管论证,实施了一批水资源优化、节水减排和污水回用措施,配合兰州市人民政府完成了油污干管安全评估和上游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为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去年7月28日,中石油正式向环保部申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部8月12日受理该项目环保验收。10月21日,甘肃省环保厅受环保部委托,组织对乙烯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环保部司长专题会、司务会审查以及验收决定前公示,12月20日,环境保护部正式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和大庆石化乙烯联合改造工程(兰州石化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标志着大乙烯项目正式通过国家环保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和大庆石化公司乙烯联合改造工程(兰州石化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油安〔〕号)及附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和大庆石化公司乙烯联合改造工程(兰州石化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年12月,我部曾以环验函〔〕66号指出该工程未完成原有油污干管替代改造,尚不具备验收条件。之后你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受我部委托,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于年10月2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西区厂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乙烯生产能力由24万吨/年扩大至70万吨/年,配套建设31万吨/年汽油加氢、13万吨/年丁二烯抽提、22万吨/年高压聚乙烯、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和34万吨/年聚丙烯等装置,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设施。工程实际投资6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3%。
原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年12月和年4月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审〔〕号、环审〔〕号)。工程于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年10月经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主要生产装置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有26.7公里油污干管替代改造变更为年1月起,秀川洪道下游21.78公里油污干管废弃使用,保留水上公园监测池至小金沟排污口约5公里干管,另新建1公里左右干管,兰州石化废水从小金沟排污口排放。年8月,兰州市政府对原油污干管进行了安全评估,鉴定管线继续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年4月,兰州市人民政府经论证同意废弃使用市政油污干管秀川洪道下游段,废水从上游排放(兰政函〔〕33号)。年2月,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同意设置市政油污干管小金沟入河排污口(黄水源〔〕82号)。年12月,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油污干管小金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环境影响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排污口上移各监测断面水质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满足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兰环复〔〕号)。
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落实了“清污分流”要求,乙烯裂解装置区产生的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兰州石化污水处理厂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其他装置区废水及初期雨水排入收集池后送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期雨水及循环水排污等清净下水排入化肥厂雨排管网收集至雨排处理装置,经处理达标后,由橡胶厂四季青缓冲池排放口外排。
(二)大气
乙烯装置裂解炉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59米高烟囱排放,清焦罐清焦气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氢反应器再生尾气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汽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尾气通过33米排气筒排放;高压聚乙烯装置挤压后脱气系统排气、挤压机风机排气、造粒干燥系统排气、脱气料仓排气经除尘+焚烧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压聚乙烯、全密度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造粒、包装过程中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分别通过20米和30米高排气筒排放。聚丙烯装置脱出塔排放气、丁二烯抽提装置塔顶不凝气、全密度聚乙烯装置脱气料仓排气等含烃废气以及开、停车及事故排放气,送火炬系统回收及燃烧处理。
(三)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乙烯装置废碱液送10吨/小时的废碱处理装置处理。乙烯装置裂解炉清焦粉、甲烷化反应器废催化剂送兰州石化公司阴洼沟工业渣场填埋处置;乙炔加氢、甲基乙炔丙二烯加氢反应器废催化剂、助剂废桶、废脱(吸)附剂等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高压聚乙烯、聚丙烯、汽油加氢装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送兰州石化公司阴洼沟工业渣场填埋处置。对孟家山渣场于年3月进行了封场关停。
(四)噪声
各生产装置单元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音、消音设施,裂解炉、加热炉烧嘴带有消音器,压缩机设有隔声罩、气流消音器。
(五)环境风险防范及其他
建成了水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装置区、罐区设置总容积为1.15万立方米的围堰、防火堤、环形明沟;建设了容积分别为6万立方米、7万立方米、20万立方米的兰州石化公司四季青缓冲池、陈官营缓冲池、水上公园缓冲池,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容积为2万立方米的应急缓冲池,公司应急事故池总容积约40万立方米。化工区排放口设置切断设施,水上公园监测池设置切断阀。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完成了橡胶厂1#化污治理工程、化工系统污水管线改造、化工污水处理厂事故监控池、新建化工废渣场等四项“以新带老”要求。工程周边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水
乙烯装置隔油池废水中总铅、总镍、总砷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1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废水各监测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的一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乙烯裂解炉废气、汽油加氢加热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乙烯蒸汽清焦、全密度聚乙烯、高压聚乙烯、聚丙烯装置废气中各监测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乙烯装置区、罐区无组织排放各监测因子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5.71吨、氮氧化物.44吨、烟尘16.52吨、烃类43.28吨,符合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经整改后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与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排污干管沿线的巡检工作,在使用年限到期后,配合兰州市人民政府及时更新替代。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工程及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工程正式投运三至五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和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年12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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