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在甘肃省工商局召开了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行政约谈会,对兰州16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约谈。
在约谈会上,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通报了年至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情况和典型案例。年至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此类投诉件,其中年件,年件,年前三季度件,投诉案件逐年呈快速上升趋势。从投诉内容上看涉及汽车质量件、虚假宣传5件、售后服务件,其他类型即包括搭售保险、乱收金融手续费、推卸三包责任、加价提车、不提供合格证的有件。
省消费者协会在通报典型案例时强调,虽然投诉已经处理完毕,但是,消费者维权过程漫长,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作为解决消费纠纷第一责任人的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强,解决问题不积极不主动。针对这些问题,省消协将向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线索,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行政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确实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在省效能办的统一协调下,省工商局、质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还会同相关媒体对兰州等市州30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暗访。
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面对执法部门联合暗访组的暗访和对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情况通报,被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在现场,16家被约谈企业负责人发言时表示,将立即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日常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培训,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兰州市汽车流通协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对通报中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进行反思,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提高企业员工的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三包”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现场,省工商局要求,兰州市工商局要对约谈的16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态度消极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要作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以个案的查处带动整个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进行整改。
省工商局希望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针对不公平合同条款的问题,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制定和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不滥用合同格式条款;针对车辆合格证问题,务必随车交付,没有汽车合格证的车辆不得上市销售;针对举证责任的问题,汽车销售经营者必须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承担规定期限内的举证责任;针对整车销售以旧代新、维修服务小病大修等消费欺诈和强制消费等问题,一经确认,工商部门将依法严查。
据悉,针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省工商局已经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将加强与质监局、商务、银监、保监、运管及车辆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对消费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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