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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6 18:58:00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严防疫情输入,结合近期新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0月9日以来从额济纳旗、西安市、银川市、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及10月16日之后从兰州市城关区来新区返新区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果断作为,迅速进入“实战”状态,科学研判,加大对来自重点地区,尤其是境外和内蒙古、新疆等延边地区来返人员排查力度,摸清底数,分类精准筛查,落实管控,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应检尽检。要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暂缓或取消各类大型活动,各单位本周内不安排出差出访,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回兰州市,居住在新区。

广大居民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年10月19日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

通告

根据国家、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强化全民免疫屏障,新区从即日起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目标人群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

二、接种安排

自年10月15日起开展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工作。尤其是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免疫功能较低,感染新冠病毒后易出现重症、危重症的群体要开展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

(一)感染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边境口岸、海关、国际交通、涉进口冷链物品检验检疫、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及市场、酒店、超市、宾馆、影院、旅游景区、会馆工作人员等。

(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群。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监所、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

(三)其他人群。

1.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感染后可能导致重症风险的人群。

2.上述人群之外,其他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三、接种费用

加强免疫(第三剂次)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

四、接种地点

(一)周一至周五。医院、彩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秦川中心卫生院、西岔中心卫生院五个接种点。

(二)周六至周天。医院新区分院和医院接种点。

五、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需携带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既往所患疾病以及近期是否用药都应告知医师。

(二)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及时就医。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年10月19日

来源丨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兰州新区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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