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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5 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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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号造纸厂家属院的市民刘先生,向掌上兰州·兰州晨报热线反映,日前他到南河新村供热站交纳-年度取暖费时,被告知取暖费要按40多平方米计算收取,而不是根据他房本子上登记的20多平方米计算。对此,他不理解,请掌上兰州·兰州晨报“培你办”记者帮忙解惑。

就此问题,记者12月10日采访了南河新村供热站。该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昌路造纸厂家属院属于老旧小区,造纸厂进行房产改革,向职工出售企业房产时,将上报给政府有关部门的住房面积人为缩小,即所谓的“缩水房”。因此,房产证或房本登记的住房面积比实际面积要小很多,而且这些面积都是按照使用面积登记的。而供热单位向这些房产供暖的面积肯定是实际建筑面积,因此取暖费不能按照房本子或房产证上登记的使用面积计算,必须按照实际的建筑面积计算。

供热站管理人员说,他们是今年才接手南河新村供热站的管理,住房的供暖面积是由房管部门提供的根据使用面积而推算出来的建筑面积。如果住户认为供热站收费面积不合理或者不正确,可以到房管部门开具一个权威建筑面积说明并盖章认可,供热站会暂时按这个面积收费,并向上级供热部门反映,调查落实具体面积数据。

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答复,很多房改房是原单位为了照顾职工利益,将上报的面积缩小后卖给职工的福利房,但供热站是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收取暖费的。因此,南河新村供热站按建筑面积收取暖费是合理正确的。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帮办首席记者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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