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中小学年秋季学期
开学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
全市遵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
分级分类开学原则
初高中8月30日报到
8月31日正常上课
小学8月31日报到
9月1日正常上课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9月1日报到
9月2日正常上课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的时间开学,其他中职学校可参照执行初高中开学时间。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各班级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
普通高中学费:省级示范:元/生市级示范:元/生一般高中:元/生
普通高中住宿费:7人及以上:元/生·学期6人及以下:元/生·学期
中等学校住宿费:八人间以上:元/生·年八至七人间:元/生·年六至五人间:元/生·年四至三人间:元/生·年两人间及单间:元/生·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亚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