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年公开选招优秀校长及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兰州新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新区教师队伍结构,年兰州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招优秀校长、教师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招人,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2人、初级中学校长3人、小学校长2人,选调中小学教师53人,选聘中小学教师人。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兰州新区年公开选招优秀校长岗位一览表》《兰州新区年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选招条件
(一)学校校长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招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选招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4.选招人员须为在编在岗,且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校长或校级副职岗位任职经历,同时具备8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选招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初级中学校长的人员,须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基层有效);应聘小学校长的人员,须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放宽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年龄上限放宽至50周岁(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优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
(2)近五年内主持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奖励的;
(3)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4)取得全省有效正高级教师职称的。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选调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选调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4)选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从事语文教学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须为在编在岗教师且获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7)获得地市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放宽条件: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省园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年龄上限放宽至45周岁(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誉条件不限,职称条件放宽至初级职称。
2.选聘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聘人员年龄本科应在30周岁及以下(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应在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选聘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4)选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从事语文教学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学科岗位须一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应届毕业生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选招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招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选招程序
(一)校长选招流程
发布选招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二)教师选招流程
1.选调教师
发布选招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2.选聘教师
发布选招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政审→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招公告在中国·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