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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兰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最低为元/月·人,最高为元/月·人。缴费基数审核工作将于年1月1日开始,1月23日结束。
据了解,缴费基数核定对象为参保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实际收入为基础自主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各县区社保经办部门不得擅自提高社保基数审核标准。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人,最高缴费基数为元/月·人。年1月至年12月间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低于元的,系统将自动进行调补。
据介绍,各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如发生劳动纠纷,该数据将作为后期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调查取证的直接依据。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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