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于年1月1日开始,1月23日结束,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人,最高缴费基数为元/月·人。
缴费基数调整采取网上经办模式,核定对象为参保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职工月平均实际收入为基础自主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各县区社保经办部门不得擅自提高社保基数审核标准。
对于基数调整后养老保险的补收问题,年1月至年12月间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低于元的,系统将自动进行调补,具体调补时间及调补方式将于后续进行通知。
年社保基数调整经办流程具体如下:
01
年12月业务结束后(20号以后),兰州市社保中心通过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向市本级所有参保单位发送基数调整表格(含无增减单位)。
02
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基数调整表格并与通知要求中的各项材料一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03
上传成功后等待兰州市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各参保单位可登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04
基数审核通过后申报当月社保业务并打印社保缴费通知书。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
编辑丨窦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