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增本土病例,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挑战。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2月7日,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有关事项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11月19日(含)以来旅居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1月21日(含)以来旅居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泉山区;11月22日(含)以来旅居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旅居宁波市镇海区;11月24日(含)以来旅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旅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11月26日(含)以来旅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11月28日(含)以来旅居北京市海淀区、旅居陕西省咸阳市;11月29日(含)以来旅居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11月30日(含)以来旅居上海市杨浦区;12月3日(含)以来旅居广西南宁市,旅居福建泉州市的来兰返兰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以上城市来兰返兰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各县区、高新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劲懈怠的思想,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