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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11 15:45:00

近日,兰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中共甘肃工委纪念馆、西固区博物馆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窑街街道、兰州高新区连搭镇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命名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城关区草场街街道草场街社区、兰州新区甘肃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23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决定》强调,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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