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人事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6月前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的工作要求,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我省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职称、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职称信息不列入信息填报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全省各系列(专业)按规定程序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同一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须采集。
(三)采集年限。年(含年)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的职称。
二、信息填报内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中建立“职称评审信息采集”模块,填报以下具体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二)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首次聘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三)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三、信息填报和审核流程
按照“个人填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职改办审核”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方式,登陆职称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一)个人填报
由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填报。
第一步:准备材料。准备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和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具体要求:①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要加盖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分别扫描为单独的1个PDF;②资格文件应包含文头页、获得职称人员页和盖章页,职称证书和评审表需逐页复印;③佐证材料PDF须图片清晰,大小不超过2M。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佐证材料由本单位(部门)负责提供,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佐证材料由相关评委会工作机构负责提供。评审表(认定表)按规定已装入本人档案,资格文件按规定由评委会工作机构发用人单位留存。
第二步:填报信息。
1.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所属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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