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安宁区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区教育局党委、各学校党支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提升各中小学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中小学校担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教育广大党员教师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强化中小学生基本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的统筹、指导、宣传工作。街道、社区要对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人,深入细致地做好家长和学生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属于辍学经劝返不到校或无法联系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所在街道,由街道、社区指定包抓干部逐一进行包抓劝返。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培训机构培训结果等作为招生依据。
5.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学校要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进一步提高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6.规范学校课程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省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加强科技创新教育,深入实施《全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培育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推进STEM教育,培育学生探究、合作及其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创新环保实践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劳动教育,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开展素质教育。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省教育厅审定用书目录征订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料。严禁教师组织、宣传购买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学习辅导资料。
7.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常规要求,学校做好教学计划制定、教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整体设计、要求与检查。采取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校本研修方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立足点,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8.规范学校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阶段组织选拨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除规定要求外,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全区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加强考试管理,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宣传中高考状元、考生个人或集体考试成绩、名次或中高考上线率等信息。
9.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10.全面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安宁区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开、自愿、公益普惠的原则,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11.均衡编班合理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12.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13.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1-2项专项运动技能。严格控制学生近视率,建立综合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劳动教育,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学探索,公益活动。
14.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学校要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写好中国字,说好普通话。引导学生养成在学习中主动质疑,培养学生广泛进行课外阅读的习惯。引导学生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合作探究,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鼓励同学间互帮互助。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5.加强师德师风管理。持续开展修师德、正师风、践师行、强师能、铸师魂,培育“四有”好老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五师四有”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规范教师行为。各级各类培训要加设师德专题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师德教育不少于培训课程的1/3,全区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全员培训。开展师德公开承诺、教学比武、讲好我的教育故事等活动。加大对教师师德失范问题问责追责,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逐步完善宣传、教育、承诺、考核、监督、奖惩六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
16.规范教师行为。教师不得在各类教育活动、网络媒体及其他场合渠道,发表、转发有损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和违规发放教学教辅材料;不得索要和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课上不讲,课后有偿办班讲或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猥亵、虐待、伤害学生或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不得与学生或家长关系异化,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个人生活事务;不得通过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