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小学招生工作由西固区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在西固区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凡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三、基本原则
1.划片入学,对口划拨原则。中、小学招生和划拨方案由西固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合理划定西固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招生范围。各小学按西固区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招生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各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招生。
2.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全纳平等原则。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