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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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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至年甘肃省兰州市新批准的城市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将按照《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兰政发〔〕26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之前施行的兰政发﹝﹞号、兰政发﹝﹞21号政策文件同时废除。此外,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需要先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同意人数达到80%以上才能启动改建工作。


  依据《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兰政发〔〕26号文件规定: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由评估机构按房屋面积评估房屋价值,房产证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


  产权调换:1:1就地、就近或异地提供房屋用于产权调换,置换面积按评估价值确定差价,拆迁面积大于安置面积按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安置面积大于拆迁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ps:房产证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


  装饰装修的补偿:可以协商确定或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明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按6个月;工业生产行业按12个月。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生产经营效益平均值×补偿期限(月);


  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每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0.5%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5%×补偿期限(月)。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搬迁费=元/户×2次;


  设施、机器设备、货物、生产办公用具搬迁费: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或实际搬迁费。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明细


  住宅临时安置费(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补偿期限(交房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每月不足元的按元支付。


  住宅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现房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费标准×6个月;


  非住宅临时安置费(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5%×补偿期限(交房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非住宅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现房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费标准×3个月;


  过渡期限:产权调换房屋总层高为七层及以下的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七层以上的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


  甘肃省兰州市直管公房征收拆迁补偿安置


  公房承租人选择继续租赁:1:1就地、就近或异地产权调换后,承租人继续租赁。


  公房承租人选择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居住权置换所有权:公房承租人获得建筑面积70%,公房所有人获得建筑面积30%,1:1就地、就近或异地产权调换。


  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住宅):公房承租人获得直管公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70%,公房所有人获得30%。


  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非住宅):公房承租人获得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60%,公房所有人获得40%。


  ps:公房承租人对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已按房改价购买70%产权的,可按房改政策购买剩余30%产权后,视为%完全产权予以补偿。公房承租人选择继续租赁使用的,自移交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按标准给被征收人发放公房租金。直管公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饰装修补偿、奖金及公房承租人所占份额的奖励发放给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所占份额的奖励发放给被征收人。


  以上就是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城市房屋拆迁就是这样,拆迁房屋价值、安置房价值、装修价值等都需要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临时安置费标准也没有公布需要等安置方案公告的时候才知道,没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详细。还有其他拆迁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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