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人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年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兰州财经大学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公告
●上海商学院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2名公告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
●常州工学院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潍坊理工学院年招聘行政岗50人,教师岗人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启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人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人,管理岗位3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年人才需求计划)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主要职责为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1、高层次人才
基本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水平领先;学术成果突出,或获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奖励或称号,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科建设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能够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或具有行业顶尖企业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能发挥推动作用;符合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产业精英等任职条件和要求。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经费等,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2、青年学科带头人
基本条件:原则上35周岁以下,国内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背景、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并能经过5年左右培育后达到学科带头人的水准。
3、专任教师岗位
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教授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海外求学背景或者具有丰富产学研(工程实践)背景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实验技术等专技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优先考虑),4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管理岗位
承担行政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部门业务,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相关学院(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renshi
sit.edu.cn邮箱。
2、面试与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面试、试讲由各用人部门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与考察
教师岗位由学院(部)组织考试或考核,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考试或考核,管理岗位及其他非教师岗位由校人事处组织考试或考核。
由各用人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4、学校审核
学院(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5、体检
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引进的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住房及补贴
学校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市区一~两居室住房一套,五年减免租金。
新引进的海外博士、教授可申请免费入住奉贤校区校内教师公寓一年。
住房补贴标准:学校视情况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应届博士、中级职称为15-25万,副高职称30-45万,正高职称50-70万。住房补贴可用于引进人才购房或租房,引进人才可以选择购房后一次性提取住房补贴或按月提取。
2、博士津贴
40周岁以下博士中级职称人员,可享受三年每月元的博士津贴。
3、科研启动基金
对于新引进的教授或博士,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方老师、周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邮箱:renshi
sit.edu.cn
联系-
监督-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年1月14日
下载附件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年人才需求计划.xls
温州医科大学年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共16人,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若教育部出台延期毕业相关规定则从其规定),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限届别。
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4.上述招聘对象的第一学历均要求为本科(专接本、专升本、成考、自考生、夜大、电大、网络学院毕业生均不纳入)。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其他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优秀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5.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校级社团负责人(需校团委开具任职证明),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7.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其他有关规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月29日上午11时。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