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备案人员继续按参保地政策进行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前最好完成备案
●备案时间长期有效
近日,甘肃省医保局转发了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对参保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
记者走访兰州市医保局时了解到,此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最新规定,将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省市医保部门正按照要求,及时调整与本之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今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并优化相关服务。
已备案参保人继续联网直结
不降报销比例
目前兰州市执行的“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去年11月,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推进“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覆盖的人员范围是在甘肃省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各统筹区对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外出务工、异地就学人员等已办理或新增备案的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政策进行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
除上述6类备案人员以外,其他参保人员在省内各统筹区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联网直接结算。各统筹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临时外出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医院等级调整降低报销的比例,原则上降幅在20%以内,其他待遇政策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现行政策,不再单独规定。
及时备案防止“花冤枉钱跑冤枉路”
异地就医,简单讲就是参保人在其参保地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关于异地就医,医保政策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不按照政策提前备案和办理转诊手续,就直接在外地看病,报销比例会按照相应支付标准降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花了冤枉钱,跑了冤枉路”。
那么,哪些人能够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有两类人群:一类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另一类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主要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非急诊且未转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线上线下都可办理备案手续
怎样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多长时间能办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国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