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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举行个人调解室专职人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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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红古区在已成立2个个人调解室的基础上,今年又挂牌成立了9个个人调解室。12月30日上午,红古区司法局举行仪式,对聘任的11名个人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区司法局班子成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受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0余人参加了仪式。

会议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应当坚持原则;二是应当明法析理;三是应当主持公道;四是应当及时就地进行;五是应当实事求是。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六点建议:一是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调解;二是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三是要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四是耐心疏导;五是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六是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聘任仪式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指出,此次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打造个人专业化调解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要在成立的个人调解室里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等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要开展调解,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为红古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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