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规定: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通知》明确:
一、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做好准入和备案工作。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确保贷款及时发放。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适度支持购买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结合流动性状况,适当调整使用政策,确保职工刚需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足。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建立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予以通报、媒体曝光,同时将其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单位信用档案。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和住房担保机构要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单位的沟通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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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市各银行了解到,兰州多家银行已陆续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调5%至10%以上。二套房贷利率则在基准基础上上浮20%左右。
多数银行上浮首套房贷利率
兰州多数银行的首套房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5%~10%,并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有个别银行信贷规模相对紧张,首套房贷利率上浮在20%。
个别银行也会根据自己的客户对房贷利率进行差别化对待,银行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是其支行自己合作的楼盘,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其他一些散户则上浮10%,而对在该行征信记录不好或者没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上浮10%以上,有些在20%。
除了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利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调整。据悉,多家银行二套利率上浮幅度集中在10%至20%之间,也有一些已调整至基准利率上浮30%。
刚需购房者成本增加
多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主要由于房贷额度紧张,才将利率提升。而首套房贷利率上调后,对刚需购房者的影响最大,他们的购房成本相应增加。
举个栗子:
如果按照贷款万计算,按照基准利率,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偿还,累计还款总额为万元,每月月供为元。如果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则累计还款总额为万元,每月月供为元。如果上浮10%,则累计还款总额利为.9万元,每月月供元。
“利率上浮5%后,每月月供多元,刚需购房者的成本多出6万元;上浮10%后,则成本增加9.9万元以上。”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上浮后,购房者成本都相应增加。
即便是首套房贷利率上浮,但房贷放贷时间并没有受影响。只要资料齐全,审核通过后,可在一个月左右放款。放贷时间还是按照以往的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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