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 [复制链接]

1#

针对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部分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与试点的基础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缴存职工在购买兰州市辖区范围内普通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时,在分别符合兰州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的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均按照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贷银行的现行贷款政策执行。按照职工可贷公积金额度上限60万元30年期计算,办理组合贷款相比办理商业银行贷款,可为职工节省利息20.63万元,将极大地减轻职工还贷负担。

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是兰州公积金中心与我市商业银行政企互联互通,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惠民新政。

▌本文来源:兰州晚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