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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瓜农两兄弟刺死城管案开庭在即律师将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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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新闻记者贾晓雯

事发当天受访者提供

9月24日,发生在三年前的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有了新进展,上午召开了第一次庭前会议,这也意味着不久后该案件将开庭审理。

据报道,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人员被伤害致死案,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三名嫌疑人被公安民警抓获。被抓的三名嫌疑人系父子三人,之后父亲王军宏被释放,王爱文和王爱武两兄弟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9月24日,再次谈起“瓜农刺死城管案”,父亲王军宏说:“去城里卖瓜,就是想赚钱给患有精神疾病的王爱武看病,没有想发生这样的悲剧,伤害了两个家庭。”王军宏回忆,因为前一天已经和城管有了冲突,第二天准备转让西瓜后就回家了。谁知十几个城管来了就打人,两兄弟如果不抵抗,就要被打死了。

王爱文的代理律师张磊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本案中律师团主张被告为正当防卫,其中,弟弟王爱武的行为或为防卫过当,但哥哥王爱文的行为是完全无罪的。“王爱文没有和王爱武商量说要故意伤害,他对于王爱武拿刀伤害城管的行为也没有任何预见,城管的死因也与王爱文无关。”

王爱文的另一位代理律师任星辉称,《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鉴定意见显示,死者王翔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王爱文的行为并不是致死的参与因素。

父子三人为赚钱看病进城卖瓜

意外发生冲突致城管1死2伤

案发当天,父亲王军宏与两个儿子在一起。

据王军宏讲,他是靖远县的农民,以种瓜为生,大儿子王爱文在城里打工,而小儿子王爱武年曾在部队服役期间因精神失常被送往北京治疗,年因发病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王军宏的妻子田永霞告诉记者,小儿子不能受刺激,平常都是哄着他,一旦受了刺激就会骂人打人,曾经还把父亲打伤。

“为了卖上更好的价格,赚钱给王爱武看病,我就带上小儿子拉上西瓜进城找大儿子一起卖。”王军宏说,白天小区门口没人,所以一般都是晚上8点后出摊卖瓜,在热闹的小区门口摆摊的商贩很多,并不止他们一家。

案发前一天晚上,也就是年7月17日,父子三人在兰州城关区一小区门口卖瓜时,遇到李富文等城管人员巡查并发生争执,后警察到场调解后双方离开。父子三人将车子停在了王爱文所租房子楼下的停车位上。

“因为前一天与城管发生争执,7月18日一早,我们准备将西瓜批量卖给瓜贩后,开车回家。”王军宏说,上午11时许,父子三人正在搬西瓜给瓜贩,此时卖瓜车也是停在小区的车位上。结果城管到处打听他们的下落,最后找到了他们停车的位置。

“他们是来报仇的,有三辆城管车载着十七八名城管冲过来,几个城管将我的大儿子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孩子衣服都被扒没了。我给他跪地求饶,但他们根本不理睬,直接又把我打倒在地,最后我只好爬入车底下躲避。”王军宏说,小儿子王爱武见到哥哥被殴打,旁边还有人喊:“我让你们父子三人从雁滩消失。”受了刺激,他先是拿了把小锤子被抢走,后来就在车上取了把水果刀,拿起刀捅了王翔军及另外两名城管,期间大儿子王爱文也曾在反抗时用木板甩打王翔军背部。最后警察来的时候,王爱文已经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躺倒在地的为王爱文受访者提供

瓜农兄弟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弟弟被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张磊律师提供的《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王爱武与王爱文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年7月19日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理查明,年7月17日晚,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及其父亲王军宏因在兰州市城关区一小区门前路边占道售卖西瓜,而被巡查到此的城管人员警告驱离,之后三人未按城管队员要求停止售卖,仍继续占道经营。当日20时许,二次巡查到此的城管队员发现后,欲收缴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爱武对杨彬彬、李富文进行了拳打,李富文等人遂报警。到场民警了解警情后,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处理。

年7月18日9时许,李富文等依民警要求前往派出所,但王爱武、王爱文等并未前往。当日11时许,被害人李富文在得知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等正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被害人王翔军、丁建涛等十余名该中队城管队员到达该处,对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进行收缴,双方发生冲突。

期间,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对王翔军进行殴打,被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王爱武随即持刀捅刺王翔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富文胸部、丁建涛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对其他城管队员持刀进行追赶,王爱文起身也后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

随后,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翔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翔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台秤对王翔军背部猛砸数下。当日11时30分许,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即到场的公安人员将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翔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李富文、丁建涛所受损伤程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该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受访者提供

被告父亲:大儿子是无辜的

律师曾请检察院撤回对其起诉未被回应

关于本案的争议具体细节,记者也采访了王爱文和王爱武的律师团队。

此前,年8月29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通报“7.18城管执法人员被伤害致死案”。通报称,经查,年7月18日上午11时许,该执法中队副队长李富文带领队员王翔军、丁建涛等15名队员前往北面滩二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再次发现王军宏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在清理整治中,当执法人员扣押地秤时,三人辱骂阻挠,王爱武手持榔头殴打执法人员,在榔头被夺下后,王爱武又持刀将执法人员王翔军、丁建涛、李富文捅伤;在受害人王翔军被捅伤倒地后,王爱文手持木板对倒地的王翔军进行殴打,随后王爱武又举起地秤连续打砸王翔军,导致王翔军死亡。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的通报

张磊律师对通报中所述为“日常巡查”持有不同意见。张磊律师认为,当时城管在前一天出现矛盾后,第二天开着三辆车到小区找人的行为,是否能称之为正当执法,这个是值得讨论的。

“第二天,父子三人准备转让西瓜后离开,在搬瓜的过程中,城管找到他们什么都不询问的情况下,就抢秤打人,这个根本不是执法行为。”王军宏也表示,案发当天,他们将车停在儿子租用的车位上,准备将瓜转让后离开了,并没有再次“占道经营”。

此案主要有两大争议点,其一是,王爱武刺杀时,王爱文已被数名城管武力制服倒地,那么他是否与王爱武构成共同犯罪,是否需连带承担精神病患王爱武行为的刑事责任?任星辉律师认为,从城管的死因等各个方面来讲,王爱文对于城管的死亡并没有责任,将对王爱文进行无罪辩护。“但之前我们和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并没有被许可;建议检察院对王爱文撤回起诉,但是检察院没有回应。”任星辉律师说。

此案的另一个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王爱武案发时的行为能力问题,是否需对其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

在此案发生后,三年内前后三次对其精神病进行鉴定。年7月27日,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对被告人王爱武的精神状况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11月30日,医院精神病鉴定所的鉴定结果依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7月1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上,他根本完全没有办法和人进行交流,任何人只要一看他就知道他不是正常人。”张磊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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