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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兰州七里河区35所小学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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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学校招生时严格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各学校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应全部公示,招生过程应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招生时间:按市教育局招生要求,本区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7月5-15日。

(二)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三)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三、招生要求

(一)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加强学籍管理,班级学生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严格控制择校

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即城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七里河区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教育办安排入学。

(三)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严禁学校招生时向家长和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实行“零”收费。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5月下旬,由区教育局通过网站、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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