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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兰州市小升初政策出台,小学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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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小学“人房户一致”优先招生

初中划拨方案6月22日公布

民办学校“掐尖”模式终结

小升初政策

兰州市教育局召开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公布了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今年兰州市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延迟。初中招生时,凡兰州市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小学“人房户一致”优先

今年兰州市各区县小学招生方案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我市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本区县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

对于生源密集、招生矛盾较大的片区,要科学合理适时做出调整,不得超规模下达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安排生源。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探索开展“双片区”招生试点、及集团化、一体化片区学校内部调配入学试点,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

城市四区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招生,招生录取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划定的片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招生划拨方案6月22日公布

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年10月15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划拨方案于6月2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于7月23日向社会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方法

1.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民办学校按审批地管理原则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2.每个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可填报一至两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初中剩余计划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民办学校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招生平台接受报名。城市四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

5.已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摇号入学,“掐尖”模式终结

年2月27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甘教基﹝﹞2号),专门就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进行部署安排。文件明确规定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选拔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文件明确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这些举措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也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化的一项政策。也释放出一个信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掐尖”择优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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