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兰州市发布了达川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兰州市西固区达川三江口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达川三江口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西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达川镇幸福村
2、工程规模:景观绿化工程——出让土地面积.92平方米,绿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有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园路铺装、景观照明、绿化给水、景观入口大门及围墙等。
3、设计概算:约人民币万元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项目批复:
西发改发号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4投标人年10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各类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年7月至9月份连续3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8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9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年10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